中国有多少个省级行政区(我国有多少个省级行政区)
小伙伴们,你们好,要是你对中国有多少个省级行政区,和我国有多少个省级行政区不是很清楚,今天小编给大家科普一下具体的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下面就来解答关于中国有多少个省级行政区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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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多少个省级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共有34个,包括23个省(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台湾)、5个自治区(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4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一共34个(名称见下表)。在历史上和习惯上,各省级行政区都有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全国一共有49个省级行政区。1951年,原来的49个省级行政区增加到53个,达到历史最高点。1953年,全国共设30省、1自治区、14直辖市、1地方、1地区。后又几经调整。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成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成立了澳门特别行政区。这样就形成了现行的34个省级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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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省市有多少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共有34个,包括23个省(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台湾)、5个自治区(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4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行政区划的具体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行政区划相关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的具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相关的管理工作。
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市、市辖区的设立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镇、街道的设立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拟订,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设立标准时,同时报送国务院备案。
中国一共有多少省级行政区域
我国有23个省,全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分为省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三个级别;中国行政区 划分为省、县、乡三级。
扩展资料:
23个省 河北省(冀) 山西省(晋) 辽宁省(辽) 吉林省(吉) 黑龙江省(黑) 江苏省(苏) 浙江省(浙) 安徽省(皖) 福建省(闽) 江西省(赣) 山东省(鲁) 河南省(豫) 湖北省(鄂) 湖南省(湘) 广东省(粤) 海南省(琼) 四川省(川、蜀) 贵州省(黔、贵) 云南省(滇、云) 陕西省(陕、秦) 甘肃省(甘、陇) 青海省(青) 台湾省(台)。
五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四个直辖市: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我国行政区划分为省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三个级别;详细实行如下原则:(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行政区域
中国一共有多少省级行政区
34个省级行政区.23个省:
1.河北2.河南3.陜西4.山西5.山东6.甘肃7.辽宁8.吉林9.黑龙江10.云南。11.贵州12.福建13.广东14.海南15.台湾16.四川17.湖北18.湖南19.江西20.安徽21.江苏22.浙江23.青海
2个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1997年回归。
澳门特别行政区,1999年回归。
5个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新疆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宁夏自治区
广西自治区
4个直辖市:
北京
上海
重庆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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