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意味着,我国税制改革迈出关键...,以下是对"营改增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的详细解答!
文章目录
营改增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意味着,我国税制改革迈出关键一步,国家治理的基础将打得更牢、夯得更实。
简单地说,增值税与营业税的最大区别,就是增值税可以抵扣,营业税不能抵扣。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不仅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还***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基本上完成了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变。
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不管是原材料还是半成品,都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这对于降低企业税负,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摘要】
营改增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提问】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意味着,我国税制改革迈出关键一步,国家治理的基础将打得更牢、夯得更实。
简单地说,增值税与营业税的最大区别,就是增值税可以抵扣,营业税不能抵扣。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不仅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还***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基本上完成了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变。
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不管是原材料还是半成品,都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这对于降低企业税负,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回答】
谢谢!【提问】
谈一谈我国营改增***的历程。
在三十五年的发展过程中,中国先后进行了四次比较大的税收改制。1994年的税收改制,我国形成了以增值税为主体,营业税和增值税并行的内外统一的流转税制;2004年,我国***在东北地区实施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改革,而后扩大到全国的增值税转型,扩大了增值税允许抵扣的范围;2009年我国实施新的营业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暂行条例。消费性增值税改变了实行15年之久购买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随后就是2012年***出台的《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一、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4.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增值税税率: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2.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4.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增值税改革措施什么时候正式施行
法律分析:从4月1日开始,深化增值税改革系列措施正式实行。在降低增值税税率水平方面,将适用16%税率的项目改按13%税率征税,主要涉及制造业等行业;将适用10%税率的项目改按9%税率征税,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基础电信服务和农产品等货物;保持6%一档税率不变,主要涉及现代服务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和增值电信服务。经***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我国***提出营改增是什么时候
起点日期:2012年1月1日
试点范围:全国(2013年)
全面实施:2016年5月1日
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部分行业,部分地区2012年1月1日,***在上海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营改增试点由上海市分4批次扩大至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广东、天津、浙江、湖北8省(市)。
第二阶段:部分行业,全国范围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同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2014年6月1日,电信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
第三阶段:所有行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