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转学需要什么手续流程(小学转学流程是怎么样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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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转校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1、家长先与转出学校沟通并同意后, 填写《转学申请表》,递交转入学校2、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户口本、转学原因 及有关证件(如父母工作调令、转业证、房产证等)3、转入学校向家长开据《转学受理回执》 4、转入学校与对方学校沟通并同意后, 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办理上报并审核;5、转入学校向学生家长开据《转学办理通知单》,并告知家长与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局联系办理网上审核(同意)及调转学籍档案手续6、转入学校持《转学申请表》 到主管教育局办理网上审核手续家长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中心、或学区、教委办)同意后向学校(中心、学区、教委办)领取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申请表填好后,由转入(出)或借读学校及学区(教委办)审核签盖章后,交县(区、市)教育局初教股审核盖章。办理条件:学生因家长工作调动、住房搬迁或其他原因,户口随迁的,经学生家长申请,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可以转进或转出。六年级不转学(时间截止到五年级第二学期末的6月30日)。申报材料:申请表由转入(出)或借读学校及学区(教委办)审核签盖章后,交县(区、市)教育局初教股审核盖章。应提供的材料:①申请表②学籍卡原件③义务教育登记卡④转学证明书或转出回执⑤转学须提供户口簿原件等材料。收费标准: 不收费,办理时限: 凡符合转学、借读条件且材料完整的,立即给予审核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小学转学流程是怎么样的呀
转学流程依次是:转入学校(首办学校)发起转学申请并核办,转出学校(对方学校)核办,两方学校共同主管教育部门核办,核办同意,则转学成功。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为学籍管理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配备或指定学籍管理员,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
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第十七条 特教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教学校就读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进入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籍是否转入工读学校,由原学校与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商定。
第十八条 省(区、市)直管学校、设区的市直管学校学生的转入转出情况,由学校每学期书面告知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第十九条 学生休学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登记。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第二十条 学生到境外就读的,应当凭有效证件到现就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回到境内后仍接受基础教育的,应接续原来的学籍档案。
小学转学需要什么流程啊
小学转学籍的流程:
1、小学生转学正常情况下到学期结束的一周内办理登记手续,新学期开学前办理转学手续。
2、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
3、转学确认后,学生的家长们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转学。
4、带着转学通知书同意接受并开具转学证明后,提供学生的学籍资料,并将相关数据输入学校档案。
5、根据转学证书和注册材料转学接收学生,并完成相关手续。
父母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学生转学信。
2、学生手册和家长同一份户口簿和复印件,住房房地产证书(购买协议或法定租赁合同)。
3、学生质量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
4、学生健康记录卡(或城市以上医院健康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