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是什么级别的干部(市局副局长什么级别)
局长是什么级别,关键看处在什么层次,县区一级的局长一般为乡科级;地市一级的局长一般为县处级;省、直辖市直属***的局长一般为地厅级;国家局的局长一般为省部级。第一层级:省部级局长省部级局长基本都是“国家...,以下是对"副局长是什么级别的干部"的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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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是什么级别的干部
局长是什么级别,关键看处在什么层次,县区一级的局长一般为乡科级;地市一级的局长一般为县处级;省、直辖市直属***的局长一般为地厅级;国家局的局长一般为省部级。第一层级:省部级局长省部级局长基本都是“国家局”局长。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国家体育总局局长,都是正部级;这些局的副局长,一般为副部级,偶尔高配正部级(或享受正部级待遇)。也有一些国家局“一把手”局长的行政级别为副部级,像国家统计局,局长为副部级领导;副局长的行政级别介于地厅级和副部级之间。第二层级:地厅级局长地厅级局长基本都是省级机构局长或直辖市直属机构局长。比如江苏省体育局、上海市财政局、安徽省林业局等,局长都与省厅厅长同级,是正厅级领导;副局长一般为副厅级领导(少数高配正厅级或享受正厅级待遇)。需要说明的是,在进行了机构改革的省份,省统计局几乎都是正厅级建制,局长为正厅级领导,副局长为副厅级领导。第三个层级:县处级局长地级市直属局***建制为县处级,局长一般为正县级(正处级),副局长一般为副县级。以合肥为例,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商务局、合肥市审计局、合肥市体育局等,局长均是正县级干部,他们与合肥下辖县区“一把手”级别相同。第四个层级:乡科级局长县区直属机构局长或县级市直属机构局长的行政级别为乡科级,“一把手”局长的行政级别与县区(县级市)下辖乡镇“一把手”平级,级别为正科级;副局长的行政级别与乡镇副乡镇长平级,为副科级。不过有些乡镇为“扩权强镇”,***、镇长都高配副县级,这就另当别论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市局副局长什么级别
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市。一般指的是地级市吧,地级市的市局是正处级,副局长是副处级。
直辖市市局是正厅级,副局长是副厅级。
副省级城市市局是正局级(介于正厅级与副厅级之间,可能高配认为是正厅级),副局长就是副局级或副厅级。
还有就是省直辖的县级市(高配副厅级),市局是副处级,副局长是正科级。
普通县级市,市局正科级,副局长是副科级。
最后说明:可能有些局的级别要比别的局的级别低半级,比如档案局或者文物局之类。
市公安局副局长什么级别干部
一般的市公安局副局长是副科级。公安局副局长的职责主要是协抓全面工作,主抓队伍建设,分管政工、办公室、工会、见义勇为、行管、消防等工作。
公安工作的主要职责如下: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公安局副局长什么级别
县公安局是科级单位,一般情况下,局长为正科级,副局长为副科级。
符合高配条件的,县公安局长可以配为副县(处)级,副局长可配为正科级。
公安局副局长的级别根据情况不同为:直辖市的公安局副局长为副厅级级别;地级市的公安局副局长为副处级级别;县级市的公安局副局长为副科级级别。
根据该市的行别划分的不同,公安局副局长级别也是不一样的。
1、直辖市(北京海、天津、重庆)公安局:
市常委兼公安局局长是副省级,如果没有兼任,公安局局长是正厅级,副厅级级别。
2、普通省会地级市安局:
地级市市委、常委兼公安局局长是副厅级,如果没有兼任,公安局局长是正处级,副局长为副处级级别。
3、县级市公安局:
县级市市委常委兼任局长是副处级,如果没有兼任,公安局局长是正科级,副局长为副科级级别。
公安局副局长的职责是:
1、掌握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并制定对策;
2、负责侦查工作,处置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3、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案件;
4、进行治安、户政、出入境管理;
5、承担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6、进行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7、承办局长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