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中人退休金计算公式
(一)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2014年9月基本工资*计发比例+退休补贴标准+国办发〔2015〕3号文增加的退休费)*退休年度对应工资增长率 (二)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月计发标准 1...,以下是对"***事业单位中人退休金计算公式"的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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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中人退休金计算公式
(一)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2014年9月基本工资*计发比例+退休补贴标准+国办发〔2015〕3号文增加的退休费)*退休年度对应工资增长率
(二)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月计发标准
1.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其中: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2)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4%;
(3)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2.职业年金月计发标准=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新老办法对比: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2016年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20%;依此类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
***事业单位养老金计算公式
事业单位养老金计算
根据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账户累计存储额/计发月数。
3、***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中人”,需要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度的原则,设立10年的过渡期,在这个过渡期内会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事业单位考试资料领取
事业单位提前退休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满20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或者工作年限满30年的情况,经本人申请是可以提前退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男性满50岁、女性满45岁或者工龄在25年以上,经本人申请是可以提前退休;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30年,或者男性满53岁、女性满48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经本人申请是可以提前退休。
***事业单位养老金计算公式
事业单位退休金计算公式2023
***事业单位中人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1、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3、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4、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事业单位退休金和企业退休金的区别
1、退休金构成有区别:事业单位退休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四个部分构成;企业退休金则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个部分构成。
2、缴费基数有区别:***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原则上都是按国家统一要求的社保缴费基数规定缴纳社保的。但是很多的私营企业单位为了省钱,选择***缴费基数给职工缴纳社保。
3、缴费比例有区别:事业单位一般是按照实际的福利待遇确定缴费基数,通常会在社平工资的***以上,高的甚至可达150%-200%;而企业参保的人,缴费基数则不是很高,大多是在***缴费基数60%上下浮动,这也导致了事业单位退休金和企业退休金的差距。
***事业退休金计算公式2022
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规定,当前,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乘缴费年限乘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乘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乘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3、对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中人”,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