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局是干什么的(综合执法是干什么的)
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体现综合两个字,是城市管理活动中一次重要的行政体制改革,一般**编办同意,经省**授权,在区域内整合调整或撤销原来一个区域存在多只行政执法队伍大锅饭现象,各个行政执法队伍最常见的:市...,以下是对"综合执法局是干什么的"的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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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局是干什么的
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体现综合两个字,是城市管理活动中一次重要的行政体制改革,一般**编办同意,经省**授权,在区域内整合调整或撤销原来一个区域存在多只行政执法队伍大锅饭现象,各个行政执法队伍最常见的:市场监管、生态保护、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城市管理,改革后,各一级执法***执法权移交下放到执法局行使,原一级单位负责规划、审批等事物,所谓是一个负责城市各类管理的审核,一个负责监督整改处罚,一般综合执法局行使多个部门和多个领域的执法监督权,例如温州执法局在改革后由温州综合执法局集中行使原25个行政执法队伍的全部执法活动,从无证占道经营(小摊小贩)到自然资源安全生产(市场文旅)住房保障,住建规划等近3000余项执法权。
综合执法是干什么的
综合执法是以全新的行政执法体系和工作队伍在城市管理、文化市场管理、资源环境管理、农业管理、交通运输管理以及其他适合综合执法的领域统一执法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综合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职权范围内执法工作的法制审核,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承办听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及行政诉讼等相关事项;承办各类建议、提案、督办件的回复;负责各类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调研、制定、备案和执法依据的清理汇编;制定、组织实施法制学习和宣传教育。
2、负责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劳动监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行使上述管理方面违法或违规行为的行政执法、举报及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及应急处理等工作职能。
3、承担辖区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核与辐射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辖区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污染***工作;制定开发区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污染***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污染***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开发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工作评价和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5、承担辖区内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及新、改、扩项目总量核定工作;制定和实施总量控制计划;承担总量减排调度、监督、审核考核工作;承担环境保护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综合执法员的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品德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应变能力。
综合行政执法是干什么的
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燃气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并实施监督检查。
(二)负责拟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燃气管理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实施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或督促落实;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检查乡镇(街道)城镇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的监督工作;负责拟订县城区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道路、城市照明、户外广告、垃圾处理、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燃气等城市管理工作标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及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及行业监管。
(四)负责城市道路、人行天桥、城市隧道、路灯以及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的燃气设施、排水设施、井盖等的管理维护;负责环卫保洁,垃圾收集处置(含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公厕管理以及相关环卫设施运行管理维护。
(五)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燃气、***执法等方面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除森林公园以外的城市公园、城市湿地公园、城市行道树、游园、绿地、小区绿化、小型广场绿化等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的是解决过去行政执法权配置纵向层级过高、横向分散赋权导致的“悬浮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行政执法问题以及基层治理中存在的“条块分割”“权小责大”“碎片运作”等问题。
综合行政执法局是什么单位
行政执法局是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城市**部门。
负责组丛滑态织和协调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专项活动和重大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城市管理违法执法案件。因经常被称为“***”而被等同于城市管理工作而与“城市管理”的概念混淆。而实际上,城市管理与***执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行政执法局行使下列职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让旁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法人跨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燃气、供(节)水、供热等方面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犬类(以无证养犬为主)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和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渗源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人民**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