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属于哪个部门?(劳动仲裁归属哪个行政部门)
一、劳动仲裁归属哪个行政部门1、劳动仲裁归属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的具体步骤如下:(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仲裁庭...,以下是对"劳动仲裁属于哪个部门?"的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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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归属哪个行政部门
一、劳动仲裁归属哪个行政部门1、劳动仲裁归属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的具体步骤如下:(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5)调解;(6)调解不成,裁决;(7)不服裁决起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二、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您好,劳动仲裁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摘要】
劳动仲裁在什么部门【提问】
您好,劳动仲裁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回答】
劳动仲裁去哪个部门
一、劳动仲裁去哪个部门1、劳动仲裁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 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3、仲裁庭于开庭的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和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5、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6、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