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怎么领取)
一次性工伤***补助金领取流程如下: 首先,工伤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由原单位填写《参保工伤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申请表》,并由职工本人签字证明。 然后携带身份证件、社保...,以下是对"一次性***补助金"的详细解答!
文章目录
工伤一次性***补助金怎么领取
一次性工伤***补助金领取流程如下:
首先,工伤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由原单位填写《参保工伤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申请表》,并由职工本人签字证明。
然后携带身份证件、社保卡、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补助金申请表等材料去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随后,社保经办机构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在次月发放一次性***补助金到单位,由单位再发放给职工。最后等领取到一次性***补助金之后,工伤保险关系就会终止。
各个地方的一次性***补助金发放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具体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一般经济水平越高,可领取的***补助金就越多。
申领一次性***补助金领取条件
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顺利申领一次性***补助金: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关系,并且单位已经为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了工伤保险费。
2、劳动者患病或者所受到的伤害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3、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经由当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5~10级伤残。
4、劳动关系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解除或者终止:五六级伤残劳动者本人提出终止;七到十级伤残劳动者本人提出其聘用合同期满或劳动合同期满。
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由谁支付
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且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一次性补助金是按照本人工资来计算的,如果有异议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来进行复议。其差额是不能找用人单位来赔偿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工伤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什么1、因残职工在***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确认后,交纳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一次性工伤***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补助金: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