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中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有哪些变化)
1、春秋初税亩: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 、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 2、战国秦汉时期:商鞅变法,地主土地私有制确立,相继出现了***地主、军功地主和商人地主。 2、王田制(王莽时期),把全国的...,以下是对"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的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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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1、春秋初税亩: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 、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
2、战国秦汉时期:商鞅变法,地主土地私有制确立,相继出现了***地主、军功地主和商人地主。
2、王田制(王莽时期),把全国的土地更名为“王田”,归国家所有,禁止自由买卖。
3、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度,使以大地主庄园经济为特征的士族门阀地主土地所有制得到充分发展。
4、屯田制(曹魏时期),国家用强制手段要求士兵或农民垦种荒地、生产军粮或征收田租的土地制度。
5、隋唐五代时期。门阀士族地主土地所有制向以纯粹租佃关系为特征的庶民地主土地所有制经济转型。
6、均田制(北魏至唐朝前期)均田制是在不触动原私有土地的基础上,把国家掌握的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耕种,农民缴纳租税并服徭役和兵役的一种土地制度。
7、宋元明清时期。以纯粹租佃制为特征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完全确立。
先秦到秦汉时期我国土地赋税制度的变化怎样
西周土地制度:井田制
春秋战国以后:封建土地私有制度
一、先秦时期的赋税制度
先秦赋税多以“贡赋”的形式存在。商代臣民向国君进献的财物称为“土贡”。西周土贡有皮帛、宗庙之器、绣帛、木材、珍宝、祭服、羽毛等九类,称作“九贡”。此外,还有军赋。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新的赋税制度。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开始按土地面积征收实物。前590年作丘甲,按土地征收军赋。战国时,各国赋税制度不一,不能一概而论。
二、秦汉时期的赋税制度
秦代赋税分为田租、口赋和杂赋三种。田租是按土地征粮,租率约为十分之一。口赋是按人头征钱,每人约缴120钱。杂赋一般是临时性的征调。这种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对封建地主有利,但也有利用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汉代的赋税主要是人头税和田租,此外还有一定的徭役。人头税分算赋和口赋两种。汉初规定,15至56岁的人,不管是男是女,每人纳赋120钱,叫算赋。7至14岁的小孩,每人每年纳赋20钱,叫口赋。田租按产量征收,一般三十税一。徭役分为劳役和兵役。成年男子一生要服两年兵役,每年服一个月劳役。
中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有哪些变化
1,以税种来分类:
①以人丁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有:编户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
②以土地和财产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初税亩,相地而衰征,两税法,方田均税法,一条鞭法,地丁银
③征收货币的赋税制度:募役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
2,对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认识
①封建社会赋税制度演变的主要趋势:(1)随着封建统治者对农民人身控制的逐渐松弛,征税标准从以人丁为主逐步向以土地为主转变,以唐朝两税法为主要标志.(2)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主要是商品经济的发展,赋税由以实物为主逐步向以货币为主转变,以明朝一条鞭法为主要标志.(3)赋税征收种类由繁杂向简单转变,以明朝一条鞭法为标志.(4)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为标志.(5)农民由必须服一定时期的徭役和兵役发展为可以纳绢代役,以"庸"为标志.(6)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税逐渐加重.
②如何看待封建统治者减轻对农民的赋税剥削:封建统治者在一定历史时期相对减轻对农民的赋税剥削,完全是为
了
巩固封建统治,同时也是为
了
将来加重剥削.一般来说,一个新的王朝在建立之初,由于刚经过农民起义的沉重打击或长期战乱的破坏,社会比较贫困,统治者吸取前朝覆亡教训,采取一些比较舒缓的***,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对劳动人民的压迫和剥削,以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一旦社会经济得到恢复,财富有所增加,统治阶级就会重新加重对人民的盘剥.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原因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原因如下:
1、春秋初税亩: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 、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
2、战国秦汉时期:商鞅变法,地主土地私有制确立,相继出现了***地主、军功地主和商人地主。
2、王田制(王莽时期),把全国的土地更名为“王田”,归国家所有,禁止自由买卖。
3、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度,使以大地主庄园经济为特征的士族门阀地主土地所有制得到充分发展。
4、屯田制(曹魏时期),国家用强制手段要求士兵或农民垦种荒地、生产军粮或征收田租的土地制度。
5、隋唐五代时期。门阀士族地主土地所有制向以纯粹租佃关系为特征的庶民地主土地所有制经济转型。
需知:
井田制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是奴隶社会经济基础的基本形式。井田制,兴于商朝,盛于西周,瓦解于春秋。春秋战国时期,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大量的荒地被开垦出来,出现了许多井田制公田以外的私田。
私田主人控制着私田产品,不缴纳给国君,而且改变了对耕田者的剥削方式,即让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后,可以保留一部分产品。